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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楼加装电梯需一手“软”一手“硬”

作者: admin 时间: 2018-04-03 09:30 点击:
据报道,目前广州市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旧楼约有4万栋,涉及大概240万市民的日常生活。截至2017年12月,市国规委系统一共审批通过增设电梯约3000宗,数量位居全国之首。即便这样,在整体旧楼中的比例还偏低。加装电梯是大部分居民的愿望,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困难重重,其中最主要的困难是低层住户的反对。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首先应该摒弃那种站在多数人立场上,对少数人挥舞道德大棒的思维惯性。诚然,一栋楼要不要加装电梯,不同意的总是少数。装了电梯,多数人的利益实现了提升。但是也必须承认,对于低层住户特别是底层住户来讲,利益受到影响也是实实在在的,比如,他们对电梯的利用率不高,却要承担经济成本,以及物业资产受损的成本。因此旧楼加装电梯,最关键就是各方利益的协调。
  对于低层用户来讲,利益协调实际上就是利益补偿。对此,广州市政协委员谭国戬建议:引进第三方机构对高低楼层进行价值评估,制定补偿方案,让高层获利者向低层未获利者进行相应的补偿,以平衡收益。这个建议很重要,也符合相关法规的精神。2016年出台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就明确规定,加装电梯必须“与不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进行协商,以及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我想,绝大多数低层业主都是讲道理的,跟高层的业主又都是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只要经过耐心而有效的沟通,并给予合理的补偿,相信都可以达成一致意见。
  但是,广州市政协就这一问题进行调研时,也发现有一些底层住户要么漫天要价,要么一味反对却没有理由,怎么谈也谈不拢。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笔者认为,在于法有据、补偿到位的情况下,对于那些顽固坚持不让建的住户,可以采取进入法律程序。事实上,法律手段也是一种利益协调手段,只不过是最后的强制手段。《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规定,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只要2/3以上的业主同意了,即便是少数人反对,也可以加装电梯。如果在补偿方案已经到位的情况下,这部分人仍然坚持反对加装电梯,那么其他业主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由法庭判定电梯加装工程强制开工。如果一些业主仍然坚持不让开工,在现场阻挠甚至破坏施工现场,那就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只要坚持一手软,一手硬,合理补偿加上依法强制,旧楼加装电梯的工作,就能够稳步推进。当然,必须一再强调的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利,予以说服,仍然是最好的办法。而法律是迫不得已的最后手段。【原标题】旧楼加装电梯需一手“软”一手“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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