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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物流园区内“摔跤”10万货物谁来赔?

作者: admin 时间: 2018-01-21 10:54 点击:
 
          时间:2011-8-30 浏览次数: 80
 

  22日上午,一辆叉车在龙马潭区隆盛物流园区进行装卸货物操作时不慎压破雨水井盖,承载在叉车上的一台价值10万元的变压器因为车身倾斜摔坏在地。然而,在损坏货物的赔偿上,物流园区和物流公司却争论不休。

被压坏的窨井盖

 物流公司:井盖应具承重能力

  鑫洪物流公司是去年入驻隆盛物流园区的。当日上午,公司负责人徐斌叫来了叉车师傅曾小平帮忙将一台变压器装车。“倒车过程中,后轮突然陷了下去,车子一歪,变压器就摔下去了。”曾小平告诉记者,因为井盖的承重能力有限,叉车压上去就发生了破裂,这才导致货物被摔坏。

  徐斌和曾小平认为,物流园区就是叉车和各种重型车辆来回行驶的地方,园区在井盖的设计上应该考虑到承重这一重要问题。而且在园区的很多通道上,都可以看到破损的井盖。

  物流园区:由叉车违规所致

  “对方压破的是一个雨

  水井盖,不是具备承重能力的下水井盖。”隆盛物流园区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雨水井盖是不具备承重能力的,作为一个专业的叉车驾驶员是知道的。而且,这个雨水盖的位置在划定的摩托车停靠范围,对方存在跨区域操作。另外,根据园区规定,叉车进入园区作业时应该进行登记,而曾小平在园区作业他们当时并不知道。所以,发生这样的意外,应该是叉车驾驶员自己造成的,与园区无关。

  律师意见:园区有管理义务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四川中豪律师所周雪松律师。他表示,本案比较有争议,但结合事实来看,园区作为管理方,具有对园区设施的管理义务。在物流车辆频繁出入的情况下,如果园区内雨水井盖出现普遍破裂现象,园区管理者应该及时地修缮或更换,并设置警示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周雪松也表示,在雨水井盖破裂比较明显的情况下,作为重型车辆的驾驶员也应有按规操作和安全驾驶的注意义务。文/图本报记者周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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