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
作者: admin 时间: 2026-04-29 16:48 点击: 次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条款 (四)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1.参评条件。具有助理级以上职称,从事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可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
(1)取得助理级职称,可申请参加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技能评价。
(2)取得中级职称,可申请参加相应职业(工种)技师职业技能评价。
(3)取得高级职称,可申请参加相应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
(4)取得正高级职称,可申请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特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参加首席技师职业技能评价的,原则上需先取得特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可按累计工作年限申报相应职业(工种)晋级评价。
2.考评要求。对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专业技术人才,应注重操作技能考核。对具有所申报职业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具有相应职业(工种)技能等级水平的优秀人才,可直接申报该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3.参评渠道。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所在单位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可自主选择参加所在单位或社会评价组织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所在单位不具备有关资质的,应参加社会评价组织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参加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评价的,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版)》规定,向经备案的职业资格评价鉴定机构申报鉴定。
内容摘自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ZJSP13-2022-0015)浙人社发[2022]77号
解读: 参评(1)(2) 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后,本职工作满足相应年限可申报高级工; 有工程师职称后,本职工作满一年可申报本职技师。
内容摘自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ZJSP13-2022-0015)浙人社发[2022]77号
解读: 参评(1)(2) 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后,本职工作满足相应年限可申报高级工; 有工程师职称后,本职工作满一年可申报本职技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