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总工会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
|||
|
|||
甬总工[2012]43 关于举办2012年度 宁波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产业工会,各园区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实施市“十二五”科技、人才和教育等规划,努力搭建职工群众学习技术、交流技艺的大平台,进一步提升广大职工岗位创新能力和技能水平,为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经研究,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将举办2012年度宁波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 2012年度宁波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二、比赛形式 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建设任务需要,市本级选择技术含量较高、通用性强的37个职工职业技能项目,举行市级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见附表一)。各地产业和各企事业单位在积极遴选参赛人员的同时,根据本产业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符合各自发展的职工技能大练兵、技能大比赛等活动。 三、参赛对象及报名办法 本次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属市级一类或二类技能竞赛,在甬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相应工种的在职职工,不受现有技能等级限制,均可报名参加。在市属企业的分别由企业向所属的市总工会相关产业工会报名,非市属企业以及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总工会、园区总工会报名,选手报名统一填写报名表(详见附表二),可直接登录宁波市总工会网站www.nbgh.gov.cn下载报名表。参赛分别以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或园区总工会为单位组队,没对可设领队和教练各一名。 四、实施办法 每项比赛具体方案有每项赛事组织和承办单位联合拟定。承办单位按照确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赛前准备工作。各项比赛活动的具体方案、技术文件报市总工会、市人社局。需要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的比赛项目,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考评人员承担理论知识考试试卷的命题、保管和启封,及实际操作工作的编号和翻号等工作,同时受理参赛选手的申诉。一般按照相应工种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级或高级标准命题,分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基础知识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70%。 五、表彰奖励 此次比赛于今年3月份全面启动,各项总结表彰将于闭幕式上进行。 每项比赛项目产生的前3名,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宁波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第一名选手且符合“宁波市首席工人”评选基本条件的,由比赛组织单位通过综合评定,择优推荐为“宁波市首席工人”候选对象。 对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相应等级要求命题,应知、应会双合格者,经核准后,发给相应的高级工或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前3名的选手,且应知、应会双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技师或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本次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设特别贡献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个。 六、组织机构 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由市总工会和市人社局统一负责比赛活动的综合协调、服务指导、数据统计等工作,大赛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联系电话:87362260,邮编:315010,邮箱:nb6079@163.com,地址:宁波市望京路238号403室。 七、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比赛相关单位应当周密部署,认真实施,每项赛事都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赛场管理,确保大赛有序、安全进行。 (二)加强机制建设。各地和各产业工会要不断完善职工技能竞赛的配套激励机制,及时表彰技能大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选手,并择优积极向上推荐为各类先进评选的人选。要认真总结,积累经验,不断完善竞赛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努力为更多技术工人岗位成才创造条件。 (三)加强氛围营造。各级单位和充分运用有效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盛况和典型事例,不断扩大比赛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形成学技术、比技能、重人才的社会氛围,为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转型发展。
文件通知详细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