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完美落幕,安全生产回归正途
2015-09-04 16:09:36 来源: 点击数:586
随着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完美落幕,大家的生活逐渐又回归到生产当中!尽管观看阅兵时的激动心情还未平复,但是安全生产仍然是个永恒的话题。这里说一下,厂内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防火安全知识。
我们都知道,着火必须要有足够空气、达到着火点,才会燃烧。汽油遇火或者明火即会燃烧,微小短暂的高温火源完全可能把微量汽油混合气点燃。因为这种火源虽然时间短和范围极小,但是具有很高的温度。此外金属碰击的火星,汽油与容器的摩擦产生的静电跳火等,都可以引起易燃油料的燃烧。有些物质没有产生火焰,但有足够的温度,同样有点燃汽油等燃料的可能性。及时有些暗火的温度达不到点燃油料的程度,但它的热量却能加速油料的扩散和蒸发,从而大大提高油料燃烧的可能性和危险性。
防火技术要求
1,车辆失火是由易燃物品引起的。车辆使用的燃油及部分防冻液,均是易燃烧的液体物质。车辆的燃油或防冻液的失火,又会引起车辆本身的可燃物质---如轮胎、油漆、车厢及装载的货物的燃烧,从而造成车辆失火事故。
2,防火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不准戴手套,周围禁止烟火;
2)发动机熄火前,不得加注燃油。
3)加注燃油时,不准检修和调试发动机,不准在注油容器附近进行锤击磨削。
4)应用扳手旋拧油桶螺塞,不准用铁器敲击和刮擦汽油油漆
5)禁止在雷雨天气及高压电线下加注燃油。
6)严禁在气缸外随意试火和吊火
7)严禁用高压线燃缸
8)严禁或划火法检查蓄电池电压的高低
9)严禁用短路法进行划火,检查电路导线通断情况。
10)严禁用汽油擦拭车辆,清洗零部件,烘烤车辆和烧热水。清洗后的废油不准随意乱倒,应导入指定回收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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