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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好消息!最高1亿元!人才来宁波将有这些资

作者: admin 时间: 2018-04-29 09:05 点击:

重磅好消息!

这些人才来宁波
将有丰厚资助经费

入选“3315计划”的创业创新团队
最高给予1亿元创业创新资助经费
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单位
每招收1名博士后人员,一次性补助经费8万元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管每名奖励5万元
……
具体政策有哪些?
赶紧往下看!
 
 
1
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引进“3315计划”
 
①引进对象
重点引进“3511”先进制造业和智能经济领域项目,主要包括:
新材料、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三大战略产业,绿色石化、清洁能源、汽车、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等五大优势产业,生物医药、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等一批新兴产业,稀土磁性材料、高端金属合金材料、石墨烯、专用装备、关键基础件、光学电子、集成电路和工业物联网等一批重点培育的细分行业相关领域的人才和团队。
 
②支持政策
(1)项目资助
对入选“3315计划”的创业创新团队,按A、B、C三个层次,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创业创新资助经费。
对全球顶尖人才领衔的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实行一事一议,可给予最高1亿元人民币创业创新资助经费。
对参评入选“3315计划”的创业创新人才,给予100万元人民币资助经费。
(2)奖励配套资助
入选团队带头人及成员通过我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人才的,给予最高600万元资助;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给予500万元资助。
(3)融资支持
根据入选项目企业发展情况,优先推荐在宁波市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优先推荐市海邦基金、才富基金、天使基金、创投引导基金等给予跟进投资,可由相关商业银行授予最高2000万元的信用贷款额度,并享受相关机构提供的市场化创业服务。
(4)企业发展奖励
入选项目企业自成立之日起,根据营收等指标,5年内发展成长较快、对宁波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大的,经认定后再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资助。
(5)人才层级升级奖励
对入选团队(包括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经自主培养升级成长为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中顶尖人才和特优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入选类别除外)的,分别给予人才一次性200万元、50万元奖励
(6)购房补贴
对在甬购买住房的入选团队带头人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已享受市县两级安家补助、购房补贴或实物分房等政策的,购房补贴按就高、补差、不重复原则发放。
入选“3315计划”的人才和团队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享受《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的意见》(甬党发〔2015〕29号)等规定的相关政策,以及落户地配套资助政策。
 
申报时间
申报公告每年会有更新,申报期一般为上半年
 
申报程序
申报受理——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知识产权及学术成果真实性审查——尽职调查——审定发文
 
信息渠道
“宁波市‘3315计划’网上申报系统”(http://www.nb3315.cn/login)
 
2
支持民间资本引进高端创业团队计划(“资本引才”计划)
 
①支持对象
重点引进“3511”先进制造业和智能经济领域创业团队项目,主要包括:
新材料、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三大战略产业,绿色石化、清洁能源、汽车、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等五大优势产业,生物医药、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等一批新兴产业,稀土磁性材料、高端金属合金材料、石墨烯、专用装备、关键基础件、光学电子、集成电路和工业物联网等一批重点培育的细分行业相关领域的团队。
 
②支持政策
(1)项目资助
通过资本引才方式引进的创业团队项目,为“3315计划”入选团队。
对入选的创业团队项目,按申报时实际到位民间资本货币投资的3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向下取整至十万位,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
对人才层次高、影响力大,项目核心技术世界领先,属于颠覆性创新,且产业化、市场化前景特别好的重大人才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资助额度上不封顶。
(2)融资支持
对入选的创业团队项目,根据创办企业发展情况,优先推荐在宁波市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优先推荐市海邦基金、才富基金、天使基金、创投引导基金等给予跟进投资,并享受相关机构提供的市场化创业服务。
(3)发展扶持和服务保障
入选团队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的意见》(甬党发〔2015〕29号)和《关于深化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引进“3315计划”的意见》(甬党办〔2016〕48号),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和服务保障。
 
申报时间
申报公告每年会有更新,申报期一般为上半年
 
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尽职调查——组织评审——会议审定
 
信息渠道
东方党建网公告(http://web.dfdj.gov.cn/)
 
 
3
“泛3315计划”引进支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①支持对象
围绕宁波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国家保险综合创新试验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打造“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浙东南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重大部署,2018年重点引进支持电子商务、港航物流、金融保险、文教卫体、专业服务、规划设计、时尚创意、科技服务、现代农业等九大领域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团队。
 
②支持政策
(1)“泛3315计划”团队分A类、B类、C类三个层次,相应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资助。对入选“泛3315计划”的人才,给予50万元资助。对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资助额度上不封顶。
(2)“泛3315计划”人才和团队(含带头人和成员),通过宁波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人才的,国家、省及市县资助合计最高可达600万元。经自主培养升级成长为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中顶尖人才和特优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人选除外)的,分别给予人才200万元、50万元奖励。
(3)“泛3315计划”人才和团队带头人随迁家属暂时未就业的,可享受连续3年每月不低于当地社平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子女需入读幼儿园、义务段学校的,可通过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绿色通道,到指定的社会公认度较高的学校选择就读一次;本人可享受宁波三级甲等医院定点医疗机构优先安排、专家预约等服务。
(4)“泛3315计划”人才和团队(含带头人和成员)可享受相应的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泛3315计划”人才和团队带头人入选后3年内,在宁波以家庭为单位首次购买唯一住房的,还可享受一次性30万元购房补贴,已享受市县两级及用人单位安家补助、购房补贴或实物分房等政策的,按照就高、补差、不重复原则发放。
(5)“泛3315计划”人才和团队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享受《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的意见》(甬党发〔2015〕29号)和《关于实施“泛3315计划”引进支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甬党办〔2017〕75号)规定的其他相关扶持政策和服务保障。
 
申报时间
申报公告每年会有更新,申报期一般为上半年
 
申报程序
受理申报——组织评审——综合评审——审定发文
 
信息渠道
东方党建网公告(http://web.dfdj.gov.cn/)
 
4
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计划
 
①支持对象
鼓励企业所引进的“海外工程师”须是在国外担任过工程、技术、管理主管及以上职务的外籍工程技术研发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并受宁波本地企业以及企业开办的研发机构(不含外资企业)聘请,在宁波工作并担任相应的中层及以上职位,从事符合《宁波市优势产业与新兴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和《今后五年宁波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行动纲要》所确定的重点产业,或是在发展中起引领作用的行业;同时,聘用年薪须为50万元及以上,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其中特殊人才不少于6个月)。
另外,申报对象应受聘于宁波本地中资或宁波本地中资股份占51%及以上的中外合资企业及研发机构,从事研发、设计、技术和管理岗位,其中,从事技术和管理岗位的,本年度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②支持政策
(1)对引进“海外工程师”的企业由市和区县(市)两级财政分别给予年薪资助。
市级资助金额按支付给“海外工程师”本人的年薪高低,分50(含)~70万元、70(含)~90万元、90(含)~120万元、120(含)~150万元、150万元及以上等5个区间,由市本级财政分别按每人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30万元的标准,对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
区县(市)财政同时按不低于市本级财政资助标准的金额提供相应的配套资助。税收隶属关系在市本级财政的企业,因缺少区县(市)财政配套资助,市本级财政资助标准相应提高一倍。区县(市)有类似资助办法时,可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享受。
(2)企业引进的“海外工程师”,聘用年薪虽不足50万元,但连续2年超过50万元(含),其它符合规定的,在第二年可给予一次性年薪资助,资助标准按50万(含)-70万元档执行。
(3)对于符合申报条件,且连续多年聘请,效益显著的,以每三年确定一个年薪资助周期,下一个年薪资助周期可以重新申请。
(4)对引进“海外工程师”工作进行表彰奖励。
每2年开展一次表彰奖励活动,重点奖励在引进“海外工程师”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申报时间
每年年初
 
申报程序
申报审核——评审立项——中期微调——审批拨付
 
信息渠道
“海外工程师管理平台”
(http://f-engineer.nbhrss.gov.cn/)
 
5
博士后扶持资助政策
 
①支持对象
(1)经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
(2)宁波市内各设站单位内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
(3)入选全国博管办和浙江省博管办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科研项目
(4)宁波市外博士和市内应届毕业博士(不含在职攻读博士)到我市各设站单位做博士后研究出站后留甬工作的人员
 
②支持政策
(1)设站补助
经国家、省和市批准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博士后在站开展科研活动的,由市或县市区财政按税收隶属或行政隶属关系给予一次性补助经费,用于添置设备、购买资料等博士后科研活动,具体标准为:国家级30万元,省级20万元,设站层级提升后,按相应标准予以补足。
(2)人员招收补助
设站单位每招收1名博士后人员,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经费8万元(其中5万元按省定生活补助标准发给博士后人员本人)。
(3)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配套资助
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项目,市级财政按1:1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4)出站留甬工作补贴
宁波市外博士和市内应届毕业博士(不含在职攻读博士)到我市各设站单位做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留甬工作并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可申请总额30万元的补助(每年10万元,分3年发放)。其中,出站后留宁波企业工作的,按接收单位的税收隶属关系,由市或县(市)区级财政全额承担;出站后留宁波事业单位工作的,按接收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由市或区县(市)级财政承担20万元,接收单位承担10万元。申请领取本项补助后,不再重复享受甬党办〔2002〕33号文件规定的引进博士安家补助政策。
 
申报时间
毎年5月和10月
 
申报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核准
 
信息渠道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nbhrss.gov.cn/)
 
6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引智奖励政策
 
①适用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正常经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2016年3月2日以后,新引进的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并和本市企业签订5年以上(含5年)劳动合同,同时,本市企业和上述人才履行劳动合同满一年。
 
②奖励标准
引进顶尖人才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10万元引才奖励,引进特优人才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8万元引才奖励;引进领军人才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5万元引才奖励,每年每家机构奖励总额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时间
每年7月31日前
 
申报程序
受理申请——上报市人社局——复核审批
 
信息渠道
各区县(市)人社部门
 
7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管奖励
 
①适用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正常经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2016年3月2日以后引进使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年薪30万元以上(含),签订5年以上(含)劳动合同,且履职满2年。
 
②奖励标准
每人一次性5万元标准奖励给机构;每家机构年奖励额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时间
每年7月31日前
 
申报程序
受理申请——上报市人社局——复核审批
 
信息渠道
各区县(市)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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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磅好消息!最高1亿元!人才来宁波将有这些资助,赶紧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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